在ISO 45001:2018的條文規範中,第八章運作提到了承攬商與外包管理,這兩個議題條文要求如何?實務上怎麼建立管理程序呢?
8.1.4.2提到組織應在其採購過程與承攬商協調,以鑑別危害並評估與控制下列因素引起的職業安全衛生風險:
a)承攬商影響組織的活動與作業
b)組織影響承攬商的活動與作業
c)於工作場所中,承攬商影響利害相關者的活動與作業
8.1.4.3提到組織應確保外包的功能及流程已被管制。組織應確保其外包的安排符合法規要求及其他要求並達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預期成果。應用這些功能及流程中的管制類型應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中被定義。
實務對應作法
針對條文這部份的要求,實務上應如何建置對應作法呢?
承攬商:
條文提到鑑別危害與控制,組織進行承攬活動之前,必須與承攬商溝通此次承攬活動之職安衛議題,常見的溝通項目包含:此活動可能產生之危害與必須採取之防範措施、作業或空間之危害與防範措施、業主、法規、公司要求等等...此處顧問師建議可參考法規要求,如高架作業、局限空間(缺氧)、動火作業、自動檢查、所需證照等等項目,列為「承攬商危害告知單」,在協議組織或承攬活動展開階段就與廠商溝通,並要求必須遵守之項目;若可行時將相關文件列入合約中規範,確保承攬商確實理解組織需求;並於承攬活動的過程中透過職安衛人員不定期的稽查,確保承攬活動之安全。
外包:
條文提到組織應確保外包之功能及流程必須被管制,並且符合法規與組織之職安衛要求,實務操作上可以透過選擇外包廠商時加入職安衛議題的評估,若廠商不符合法規與組織之要求,此廠商將被排除或要求改善,於供應商評估相關程序訂出準則(如外包商職安衛負責人數、過去是否有違反法規被開罰單...),確認外包之職安衛管制。
透過ISO 45001管理機制,防患未然
以上為ISO 45001:2018條文針對承攬商與外包管理之實務作法建議,建立管制作法的同時,將條文要求整合於組織日常作業流程,持續運作職安衛管理系統,消除潛在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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