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聽過「零付費」嗎?
「零付費」可不是什麼新的行銷手法,所謂「零付費」(Zero Placement Fee)指的就是「所有勞工都不需要為了獲得或保留工作而支付任何費用 」。
RBA官方組織針對勞動工作者支付費用上有著明確的規定, 我們特別整理RBA 官方最新 2021版「Definition of Fees(費用定義)」,讓大家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新一年(2021)面對勞工(特別是外籍移工)支付費用上,有什麼新的議題要處理面對。
最新版本的「Definition of Fees(費用定義)」,即將會在2021年1月1日開始啟用,舊版本的「Definition of Fees(費用定義)」也僅適用至2020年12月31日。
RBA 2021年最新版「費用定義」重點
更明確的招聘費用細節
新版針對新進員工、在職員工、已離職員工都有規範要求不得支付招聘費或服務費,若已收取則需於90天內償還。
舊版只針對公司現職員工去做查核,未來RBA VAP稽核會連同離職員工一併檢視。
移工無需支付在途生活費
新版對於移工的補助費用從過去交通費、住宿費及稅賦之外,擴及到餐費和其他衍生相關費用。
舊版只補助移工的交通與住宿費,新版針對補助費用擴大解釋,移工維持生活必需之費用(餐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雇主需補助。
RBA人口販運與強迫勞動「費用定義」中文翻譯
2021年1月(由RBA董事會於2020年12月5日修訂,此版本2021年1月1日生效)
I、定義
1. 移工:在原籍國內部遷移(內部移民)或在原籍國外部(跨國)尋求就業者。
(b) 內部移民工作者:從其習慣居住地遷移被招募到同一國家/地區的另一個州或省,以實現特定的就業目的。
2. 無證件的移工:非正常狀況的移工,是未經授權進入某個國家、在該州停留或從事工作的移工。
3.專業人員:係指主要從事知識型工作,本質有別於重複、手工、機械或體力勞動的人;此類工作執行時需連續運用辨別與判斷能力,其特點是工作的產出或完成的結果,無法在一定的時間區間標準化。
4.有關其他定義,請參閱RBA VAP官方文件。
II、範圍
RBA認為負責任的就業與招聘,包括其相關的費用和成本,對於保護工作者及其權利至關重要。最容易受到惡劣的工作條件如虐待和剝削,或者最壞的情況受強迫勞動和與口販運的工作者,需要最多的保護。此部分聚焦於生產工作者/時薪工作者與RBA VAP一致,此處概述的規定適用於除了專業人員之外的所有工作者。
III、原則
1.總則:
(a)不得要求工作者支付其僱用費用。
2.輔助原則:
(b)所有範圍內的工作者一旦獲得工作雇用就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即第IV.3,IV.4或IV.6節中的費用)。
(i)例外1:如果工作者在離開原籍國開始到目的地國工作之前返回家鄉、村莊或居住地,則應自行負擔這些費用。 (ii)例外2:工作者若自薦前往至企業招募現場應徵,則其可能已支付或將支付於第IV.4節中所提及之費用,例如護照、簽證、居留證、交通費,不應預期得到企業會償還前述費用,因為雇主沒有在工作者所在之國家,省,州或地區招聘。
(d)工作者不應期望準備面試的基本物品,例如簡歷的準備,現有文件和證書的影印副本以及雜費之退款。(顧問註解:亦即工作者應自行負擔此項費用)
IV、VAP招聘費用指引
1.合規性: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要求工作者為獲得或保留工作而支付費用。對於2016年1月1日之前僱用的工作者,該工作者的最高可支付費用為基本工資總額的1個月。
2.矯正措施:如果發現工作者支付了本文件所述的招聘費和服務費,被稽核方必須確保完成以下矯正措施,以消除VAP相關不符合之項目。
(a)新進員工無需支付招聘費和服務費用。如果發現工作者已支付,則應在實際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工作者償還費用,最晚須在開始僱用該員後的90天內償還完畢。償還工作者的費用仍會形成缺失,但不會成為最優先缺失。
(b)在職員工如被發現有支付費用,必須在RBA核准還款計畫後的90天內償還。
(c)如離職員工被發現過去曾支付費用,則必須在90天內償還並提供相關還款細節(如銀行資訊等)。
(d)有關本節的細節和定義,請參考《VAP操作手冊》。
注:應提供付款證明文件,其內容不僅限於退款資訊。
若想了解更多相關RBA「費用定義」可以直接下載
官方英文版:「RBA-Definition-of-Fees-2021」
中文翻譯版:請至捷思企管「RBA 2021年費用定義專文」
資料來源:RBA Definition of Fees
本文作者為捷思企管RBA專案顧問-王顧問(Justin Wang)
Justin Wang自EICC 4.0版輔導至今的RBA 6.0已多年,掌握官方國際最新訊息並領先發佈,提供企業與業界交流。擁有眾多RBA/EICC輔導經驗、國際各大社會責任驗廠實績、上市櫃公司RBA定期訓練指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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