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SO 50001:2018的條文規範中,提到組織應定期執行守規性評估。
ISO 50001:2018的條文9.1.2規範了組織需在規劃的期間內,應評估與能源效率、能源使用、能源消耗和能源管理系統有關之要求事項與簽訂之其他要求之守規性。
守規性評估,實務組織在運作時常遇到的問題在哪邊呢?組織應如何對應新版ISO要求的守規性評估呢?
守規性評估條文解析
這邊提到的守規性評估,過往組織在執行此段條文規範時,大多採用建立定期評估能源相關法規,檢視其適用性與符合性,並確認更新之法規是否組織後不符合的狀況,再將這些不符合事項,列入矯正預防措施來改善的做法。
但其實此段條文所敘述之守規性評估,除了法規的要求之外,另外也包含了「其他要求」;其他要求之定義為從條文第4.2章之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期望鑑別出的組織應遵守的項目;這個細節在顧問師輔導的過程中,常常看到很多客戶漏了這一段之要求之守規性評估,詢問後發現原來是當初請的顧問師,在訓練課程時也並沒有講解的很清楚。
這段敘述,除了ISO 50001之外,同樣的在ISO 45001、ISO 14001條文中的守規性評估皆為相同的規範,必須鑑別法規與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之守規性評估實務做法
了解條文要求後,實務上應該怎麼做呢?顧問師建議,其他要求務必要跟利害關係人需求與期望做連結,先在第4章鑑別組織是否有來自利害關係人之強制公司一定要遵守的規範;舉例來說,很多電子產業的公司,會遇到來自客戶使用乾淨能源的需求;此客戶而來的需求,就是其他要求的最佳案例。這些其他要求,跟法規要求一樣要登錄在一覽表中,並定期檢視是否有更新的要求(如更新版的供應商準則等...)。
同理,在ISO 45001職安衛管理系統中,其他要求可能來自於組織工會或福委會,如前陣子發生的航空公司罷工事件,此事件即為工會成員認為工作時數安排危及工作者健康與安全,故組織針對此其他要求必須回應。那在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中,常見的其他要求可能來自於社區民眾、非營利組織、大樓管委會等等...針對這些其他要求,若為公司必須遵守之項目,就要列入定期地守規性評估,並鑑別改正。
藉由守規性評估,降低組織風險
以上為新版ISO管理系統中,針對守規性義務的條文解析與實務作法建議,提供給運作管理系統之相關組織參考,各位管理系統權責人員,可以依上述原則與做法檢視公司機制,並建立相對應之管制做法,確保定期檢視法規與其他要求,符合法規要求與利害關係人之期望,降低組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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